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17〕7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配备有教学实验室的相关单位及安全保卫处。
二、填写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主任签字)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5点前,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科技文化大楼二楼办公室)。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jnxysyzx@163.com。
(二)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系部全称)”和“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系部全称)”。
(三)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张伟华,电话:3196151。手机:13863752957。QQ群:477214070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