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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关于提交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8-01-10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177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7年度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配备有教学实验室的相关单位及安全保卫处。

二、填写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711日至1231日。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主任签字)于2018115日下午5点前,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科技文化大楼二楼办公室)。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jnxysyzx@163.com

(二)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系部全称)”和“2017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系部全称)”。

(三)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张伟华,电话:3196151。手机:13863752957QQ群:477214070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8年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