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1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济宁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见附件。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济宁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附件3:高校报告模板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