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扎实做好春季学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将省教育厅部署和学校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济宁学院2024春季开学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要求,请相关单位于2月25日(本周日)前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全校各二级单位实验实训室。
二、自查内容
重点排查实验实训室基础设施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废处置等方面,自查过程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教育厅部署和学校要求上来,加大组织协调、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