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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自查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4-28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决定开展校园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请各单位积极响应学校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保障正常的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秩序。

一、自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自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危化品、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学习培训情况;实验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落实情况;实验废液处置、危险源查找、安全评估等情况。

三、自查时间

4月28日-30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对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切实保障实验室广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济宁学院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