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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3-04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要求,请各学院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1.自查时间

3月4日—3月7日

2.重点排查领域

检查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全流程管理、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消防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等内容。

3.整改要求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4.工作要求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安全稳定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细。以自查自纠为契机,深入排查本单位领域内的安全工作,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敷衍应付。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