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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5-21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计划开展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请各二级单位严格对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2)对本部门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同时,汇总本轮自查自纠隐患情况,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6年)》(附表1),并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

2、严格分级分类管理。请各二级单位根据《济宁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济院政发〔2024〕32号)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分类分级工作,在智慧实验室管理平台内完善各项安全信息,准确勾选各类安全风险点,确定本实验室的安全风险等级,从平台内导出实验室分级情况,并存档。本单位如有Ⅰ级(重大风险)、Ⅱ级实验室,要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台账,严格管理重要危险源。

3、迎接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组现场调研。山东省教育厅将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开展进校调研,对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管理、隐患排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点问题进行调研。

4、全面开展隐患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填报要求

1、系统填报: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6月1日前登录“高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labsec.cn/login,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本单位实验室数据上报(登录账号见附件4,操作流程见附件5),本单位所有实验室数据上报完成后,由二级单位实验室管理员完成学院基础信息上报。

2、《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2026年6月1日下午17:00前将报告电子版及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提交至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邮箱:jnxysyzx@163.com。

三、填报培训

本次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需要在省平台内完成各项信息的填报,我校将于5月25日下午14:30在计算机教学中心计2机房对全校各单位实验室管理相关教师进行操作培训,请各单位(有实验室的单位都要参加)将参训名单提交至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张伟华老师处。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6.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