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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机房“十不准”制度

信息来源: 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5-08-06浏览次数:

一、 不准在机房抽烟。    

二、 不准在机房进餐。    

三、 不准大声喧哗。        

四、 不准嬉戏打闹。        

五、 不准乱扔垃圾。        

六、 不准随地吐痰。        

七、 不准私自拆机。        

八、 不准违规操作。        

九、 不准随意占用公物。

十、 不准随意进入机房。


济宁学院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