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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关于提交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 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8-12-29浏览次数:

济宁学院关于提交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

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2018〕8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8年度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省教厅〔2018〕2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配备有教学实验室的相关单位及安全保卫处。

(根据2017年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需报送的教学单位:经济与管理系文化传播系、教育系、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化学与化工系、生命科学与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音乐系、美术系、体育系、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二、填写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11日至1231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须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纸质版(加盖公章、主任签字)于20191月8日中午12点前,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科技文化大楼二楼办公室)。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jnxysyzx@163.com

(二)规范上报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系部全称)”和“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系部全称)”。

(三)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可以简报形式(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备注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9年1月10号前完成网上上报工作,我部门需要汇总数据完成年度安全报告,请各系部实验室安全联系人务必在时间节点2019年1月8日12:00前报送到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科技文化大楼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张伟华

办公电话:0537-3196151

手机:13863752957

QQ群:477214070

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