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2023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安函[2023]6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预计学校现场检查时间为2023年2月9日;
省督查组检查时间为2023年2月5日-15日。
二、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
检查台账:
1、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情况:有关责任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性文件;
2、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情况: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纸质版);
3、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台账、使用记录、检查维修维护记录、出入库记录、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学生、教师);
5、实验室危险物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危险品、实验室危废管理);
6、实验室危险源检测及应急处置装置情况(实验室危险源查找及防控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检查,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时刻要求自己,安全自查全方位不留死角,确保新学期实验教学、科研安全顺利进行。
济宁学院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
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