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语言中心的良好秩序,保证楼内各项财产的完好和安全,营造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环境,凡进入中心的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语音室主要供上课使用,并严格按照教务处课表排定的时间安排使用,如需调课或临时使用,必须到济宁学院教务处申请协调。
二、凡需使用语音室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掌握语音室设备操作方法,并经管理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未经许可,不准将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带入语言中心。
四、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语音室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移动、拆卸仪器设备,不得违规操作。
五、教师和工作人员使用语音室时对室内所有设备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六、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让学生动用控制台。
七、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闭所有电源,待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继续使用。教学过程中如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八、上课期间不得无故离开语音室,不允许管理人员代管语音室。
九、下课后教师提醒并监督学生将所有仪器复位、椅凳放好、耳机挂好,带走垃圾,并按操作规程切断所有电源,在学生全部离开后再离开机房。
十、各位师生员工要尊重保洁人员的劳动,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禁止随地吐痰,乱抛纸屑等杂物。严禁在室内和楼道内乱贴、乱写、乱刻、乱挂、乱钉。
十一、进入语音室的教师须服从机房统一管理。凡违反本规定,实验教学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其使用,造成设备损坏的一律以损坏公物论处,并视情节轻重酎情处理。
济宁学院实验教学管理中心
2015年08月31日